拉劇毒液體沒警示標志泰山區查處違規運輸車
2010-8-3 11:5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輛貨車拉著罐裝的劇毒液體行駛在路上,卻沒有懸掛任何危險品警示等標志。7月29日,泰山區交通稽查大隊在十里河南外環路查處了一輛違規運輸危險品的重型廂式貨車。 7月29日,泰山區交通稽查大隊執法人員在十里河南外環路定點檢查時發現一輛泰安籍重型廂式貨車十分可疑,于是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發現,這輛貨車所拉貨物為罐裝劇毒液體,但該車沒有懸掛危險品警示燈及危險品標志牌,執法人員立即對該車進行了有效控制。交通部門表示,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危險貨物必須使用危險品專用車輛進行運輸。在車體上要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危險品貨物必須采取防止貨物脫落揚撒措施。交通部門呼吁廣大經營者要按照有關規定合法運輸危險品,以保障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據了解,為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隱患,確保轄區道路安全暢通,泰山區交通稽查大隊結合當前開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和危險化學品整治,加大對路面危險品運輸車輛的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