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詐騙王”廖某被判12年
2010-9-13 12:1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深圳物流業頗為關注的廖幼章涉嫌合同詐騙案有了最新結果,因廖某多次行騙,涉案金額高達94.0225萬元,南山區人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5000元。
受騙企業達30多家
據了解,廖幼章從2005年開始,就在廣東省河源市注冊新干線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他以低價承運、高價轉包的手段到深圳不斷引誘運輸公司及貨柜司機與他合作,過后卻一直拖欠運輸費。有的運輸公司為了討回欠款,在廖“運完這批貨就付款”的承諾中,被迫一而再、再而三地為廖無償運貨。有的運輸公司因廖欠費太多,已經到了瀕臨破產的邊緣;有的承運司機因不能及時收到廖的運費,自己又無力墊錢,只好被迫離開這個行業。
2008年初,廖幼章突然從河源消失。受害企業只好向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報案。2009年2月22日,廖幼章被抓獲歸案,被以涉嫌合同詐騙罪立案偵查。
據悉,被廖幼章詐騙的企業達30多家,涉及生產廠家20家,取證異常艱難。
廖某始終不認罪
廖幼章自始至終不交代犯罪事實,辯解稱,不是不想付運費,而是沒有掙到錢,一直虧損。
南山區公安分局的偵查人員經過艱苦的努力,取得了大量證據,將案件移送南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當時負責主辦該案的公訴二科科長李景優接到厚厚的一堆案卷后,和南山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的劉文勝警官,犧牲休息日和節假日加班加點,重新對證據進行梳理。之后他們精心制作了3張讓法官能盡快看懂的表格:《報案運輸公司與生產工廠運價對比表》、《生產工廠已付新干線運費明細表》、《被騙所有運輸公司應收、已收、被騙金額統計表》,并將證據一一對應,形成了脈絡清晰、環環緊扣的證據鎖鏈。
2009年12月8日,南山區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將廖幼章起訴到法院。
行為惡劣被判12年
2010年6月21日,南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深圳市集裝箱拖車運輸協會組織了物流行業的一批代表和司機來旁聽該案。法院認為,被告人廖幼章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共計人民幣94.022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廖幼章的詐騙行為不僅導致運輸公司、個體司機、報關行的巨大損失,而且也造成了委托運輸的生產廠家的損失,破壞了整個產業鏈的正常經營秩序和誠信規則,危害巨大,應依法嚴懲。法院以廖幼章犯合同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5000元。
整個物流業為之歡欣
深圳市集裝箱拖車運輸協會和受害企業得知廖幼章終于被繩之以法后,興奮異常,雖然檢察機關指控的并被法院采信的僅僅是受害企業的部分損失,但能將廖幼章繩之以法,這比認定多少數額都重要。2010年6月25日,他們專程給南山區檢察院送上錦旗,表示衷心感謝。
在上訴期滿后,廖幼章沒有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