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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擅自變賣顧客貨物

2010-9-27 10:0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近日,南昌市民李先生向本報投訴南昌洪安物流公司。 
  李先生稱,1月底,他委托南昌洪安物流公司將兩件天馬牌汽車發動機皮帶輪從南昌運至河南林州市。由于臨近春節,客戶恰好出國旅游,并未提貨,隨后配件又返回南昌。3月初,李先生前往南昌洪安物流公司準備將配件取回,卻被告知返回途中配件不知去向,至今仍下落不明。8月30日,相關負責人致電表示,配件已被當做無主件變賣。李先生說,價值3000元的配件被變賣后,物流公司卻只字不提賠償一事。
  對于顧客的質疑,南昌洪安物流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稱,公司已經通知李先生在規定時間內前來提貨,逾期不取就視作無人認領。無人認領的貨物一般如何處理呢?面對疑問,該負責人說,可以變賣,也可以丟棄,“愛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
  江西華贛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楊認為,根據我國《合同法》針對運輸合同相關規定,如果顧客逾期未領走貨物,那么物流公司可以及時提存保管,保管費用由顧客承擔。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無人認領的,物流公司可以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該起糾紛中,即使李先生逾期未領取,南昌洪安物流公司也不應擅自變賣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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