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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郵政局關于印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辦理指南》的通知

2011-3-25 14:2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

  為加強《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管理工作,規范辦理流程,方便企業辦理變更手續,現將《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辦理指南》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執行中若有問題,請及時報告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二○一一年三 -

月二十三日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辦理指南

  一、辦理事項名稱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  
    
    二、辦理事項內容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中企業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企業類型、股權關系、經營范圍、經營地域和分支機構等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報郵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并換領許可證。  

    三、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四、辦理機構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五、辦理程序

  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企業類型、股權關系、經營范圍、經營地域和分支機構變更的,應當自企業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提出辦理變更申請,經批準后,換領《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后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不變。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申請以上事項變更應當符合《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  

    六、辦理所需提交材料

  (一)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附件1-1);

  2.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附件1-2);

  3.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及分支機構名錄(復印件)。

  (二)辦理以下登記事項變更的,除上述材料以外,應當提交相應的補充材料。

  1.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名稱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

  (2)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3)變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2.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注冊地址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變更后企業法人住所或分支機構營業場所的場地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

  (2)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3.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履歷表;

  (2)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3)變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4.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注冊資本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2)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3)變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5.辦理設立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名的設立分支機構申請表(附件2-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新設分支機構經營場所場地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

  (4)新設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5)新設分支機構持證快遞業務員名錄(附件2-2);

  (6)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6.辦理撤銷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名的撤銷分支機構申請表(附件2-3);

  (2)公司蓋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做好快件善后處理工作的承諾書;

  (3)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7.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經營地域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發證機關出具的新設或撤銷分支機構(含分公司/營業部、子公司、處理中心)核準證明;

  (2)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8.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股權關系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股權關系變更申請表(附件3-1)(新股權結構涉及法人股東的,還應繼續提供該法人股東相應股權結構圖,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國有資本);

  (2)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以及股權轉讓協議;

  (3)變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9.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類型變更的,應當提交以下補充材料:

  (1)公司蓋章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以及有關證明(公司股權關系變更證明);

  (2)發證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七、辦理時限

  郵政管理部門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變更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材料審查核實,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換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核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郵政管理部門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類型、股權關系、經營范圍、經營地域和分支機構變更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對變更申請材料審查核實,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換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核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同時辦理多個事項變更的,以其中最長辦理時限為準。

  八、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可通過國家郵政局或省(區、市)郵政管理局政府網站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信息系統”網上提交變更申請,同時向郵政管理部門提交紙質材料。

  (二)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供材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相關證明材料必須具備有效性。

  (三)申請材料中的相關格式文書填寫必須清楚,不要漏項、缺項。

  (四)企業提交申請材料涉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場地使用證明(含自有房屋產權證明及租賃協議)、公司驗資報告等,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經工作人員核對后原件現場退還。提供的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五)企業領取變更后新《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應當同時將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交回發證機關。

  九、辦理流程

  (一)申請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流程圖 



       (二)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審核流程圖



附件1:1-1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包括變更事項、變更原因、變更決議等)

    1-2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

附件2(涉及設立分支機構或撤銷分支機構的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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