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降低高速公路最低收費標準
2011-6-28 15:2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山東省物價局、財政廳、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關于降低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最低收費標準的通知》(簡稱《通知》),自6月28日起,全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最低收費標準降為每車次5元(特大橋、隧道除外)。
《通知》規定,按車次計費的,改用按里程計收,但最高不得超過現行收費標準;車輛通行費以元為單位,實行“二 -
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使尾數為“0”或“5”;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要在高速公路收費站點醒目位置做好收費公示工作,自覺接受物價、財政、交通運輸等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以7座(含7座)以下客車,即一類客車為例,其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為每公里0.40元。按照上述高速公路通行費計費方法,行駛里程小于(不含)20公里,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計費5元;行駛里程大于、等于20公里、小于(不含)32.50公里,計費10元;站距超過(含)32.50公里,計費金額與現行標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