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公路管理新條例 嚴懲公路違規
2011-8-4 4:1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新修訂的《甘肅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于8月1日起施行。與現行的《條例》相比,新《條例》變化較大,特別是新增的“超限運輸管理”章節,解決了長期以來對超限運輸執法依據不足的問題。根據新《條例》,8月1日起,超限上路車輛將被處以最高3萬元的罰款。
據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條例》加大了對公路路產路權的保護力度,明令禁止九類影響和破壞路產路權的行為,對侵占、破壞、損壞、盜竊、遷移、污染公路路產的行為進行強制性限制。如禁止設置棚屋、維修、洗車、擺攤設點等。違者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對已造成公路路產損失的,可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新《條例》規定,在公路上行駛的車輛的車貨總質量、軸載質量及車貨總長度、總寬度、總高度,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限值,違者可處最高3萬元的罰款。
根據新《條例》,任何沖闖站(卡)、拒絕繳費的車輛可處以2萬元以下罰款。擅自在公路上設卡、收費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2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