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服務》國家標準明起實施
2012-5-1 20:2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先簽后驗”還是“先驗后簽”,以及快遞的送達時限、是否可以讓他人代收快遞等問題,快遞國標都做了明確規定。
先簽還是先驗 網購雙方可協定
快遞到底是“先簽后驗”還是“先驗后簽”,業界一直爭論不已。即將執行的新標準對此有了規定:用戶可以要求先拆包驗收再簽字。
對于網購快遞,國家郵政局說,應事先由買家與賣家雙方協定驗貨順序。以淘寶購物來舉例,商家應該在買家下單時,明確告知用戶本快件的驗收方式,是“先驗后簽”還是“先簽后驗”,避免在投遞環節,消費者和派送員發生爭執。
對于代收貨款快件,諸如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快件,收件人也可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但不能試用內件或測試產品功能。
同城需24小時送達 國內異地72小時送達
針對“快遞變慢遞”現象,新標準做出規定:同城快遞需24小時送達,國內異地快遞72小時內送達。
對港澳臺和國際快遞要求送達時限,也是國標一大亮點:港澳臺快遞6個工作日;亞洲和北美洲地區快遞6個工作日;歐洲地區快遞8個工作日;大洋洲地區快遞9個工作日。
如果同城3天、異地7天快遞還沒有送達,就算延誤。延誤賠償應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如果由于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賠償。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副研究員曾毅說:“這個標準定得不是很高,很多企業提供的當天達、次晨達、次日達等產品,都遠高于這一指標。”
未經本人同意 快遞員不得讓他人簽收
消費者李小姐不常在辦公室,快遞一般放到物業或者公司前臺,親自簽收快遞有難度,而像李小姐這樣的情況并不少見。
對此,新標準規定: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時,經收件人(寄件人)允許,可由其他人代為簽收。代收時,快遞員要核實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責任。
如果快遞員沒有經過收件人或寄件人同意,將快件交給其他人簽收,包括單位收發、小區門衛等,如果快件遺失,快遞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出臺細則避免野蠻操作
快遞國標還有這些亮點:
一、賠償免責條款更有利于消費者維權
快遞國標刪除行業標準中“快遞服務組織受理索賠期限應為收寄快件之日起1年內”的規定,以及“顧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滿一年未查詢又未提出賠償要求的”免責條款。
二、增加分揀細則規定避免野蠻操作
國標專門對“輕拿輕放”做出了量化規定:快件分揀脫手時,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之間距離不應超過30厘米,易碎件不應超過10厘米。
三、首次明確快遞企業須提供發票
快遞國標規定,寄件人、收件人、代收人支付費用后,快遞企業都應提供發票。
專家:需配套法律、合同
業內人士認為,快遞國標能保障消費者權益,約束快遞公司,對消費者和快遞公司兩者來說是互贏。
中國快遞物流咨詢網首席顧問徐勇說,快遞國標的實施,還應注意通過配套的法律、合同來落實。例如,“先拆后簽”這一規定,很可能會引起客戶和快遞從業者的爭端。如果這個標準沒有法律依據和具體的懲罰措施,快遞從業人員也沒有足夠動力按標準來做。
徐勇說,寄件人、收件人和快遞從業者之間需要法律、合同來約束;而實行實名制,還應解決好信息保管問題以及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綜合新京報、新快報、新聞晨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