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交通肇事發生的主要因素
2012-5-19 16:0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訊 日前,北京市昌平區法院發布的一項針對貨車交通事故原因的調研報告顯示,肇事違章司機大多有超載、超速、未按規定讓行這三種違章行為,而最容易發生事故的時段,則集中在清晨5時至9時和深夜21時至凌晨3時。
調研顯示,2010年至2011年,昌平法院共審理了40起貨車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占同期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四分之一,共造成42人死亡,10余人受傷。
法院經調研認為,貨車交通肇事的發生與以下五個因素密不可分:
一是肇事司機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淡薄。據統計,在這40起案件中,有95%的肇事司機是初中以下學歷。由于肇事司機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識較差,容易產生錯誤的認識,認為發生事故不過賠償了事,故而在行車時疏忽大意,滿不在乎。
二是較為突出的違章行為有三種,即超載、超速和未按規定讓行,分別占貨車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30%、20%、20%。違章開車的現象并不是偶然的,一方面,雇主、車主或司機為追求經濟利益冒險超載、超速,另一方面,未按規定讓行或未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這是一些司機的不良習慣,而這種習慣是司機在培訓時沒有得到良好指導和嚴格考核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