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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海建高速超時收費“理屈詞不窮”?

2012-5-26 20:0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作者:鄧海建

  日前,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就高速路收取“超時費”表示,在國家層面的行政法規中對此沒有具體規定。但收費公路經營者對應當交納而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有權拒絕其通行。不過對于所謂超時車是否屬于“逃交、少交”車輛需要進行科學的甄別認定。(5月25日《人民網》)

  高速公路不是旅社,但收起“超時費”來堪比星級賓館。河北省司機高先生因身體不適在服務區睡了一覺,第二天下高速時被收費人員告知,因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超過12小時,除了要交40元通行費外,還須另交345元“超時費”。此事引發全國熱議,交通部終于表態說,“國家層面無法規”。換言之,在國家行政法規層面尚且不明不白的收費項目,何以在地方上收得風生水起?

  高先生這一覺睡得無比冤屈,按照“超時費”的意思,就是有病、倦怠、或危及開車安全的,都要準時準點駛出高速領域,不然罰單伺候著。罰款的依據是《河北省收費公路貨運車輛記重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了“在河北省境內的路段內出入站時間超過12小時的車輛都要收超時費”。為什么要收這個錢?法規設置的初衷是為避免一些車主“換卡逃費”或“換車逃費”,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據悉,黑龍江、浙江、安徽、湖南、福建等不少省份都出臺了高速公路超時收費或罰款的規定。

  高速超時費,說來說去無非三個意思:一是有罪推定,把滯留的司機都想象成惡意的壞蛋,排出了捍衛司機基本權益的可能;二是“怎么方便管理怎么來”的懶政取向,“換卡逃費”等或有更好的整治辦法,但偏偏選擇了最機械、最簡易的超時費方式;三是創造性地多收錢,只要車在路上,能創設一種收費項目就絕不會放過司機兜里的鈔票——這也是中國物流成本世界領先的根源。問題是,既然全國層面都沒有理清楚的收費項目,何以眼瞅著地方部門紛紛上馬了呢?在沒有窮盡其他管理手段之前,何以就輕佻地選擇了以罰代管的捷徑?

  在5月24日交通運輸部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部通報了自去年6月份就開展的收費公路專項治理活動的進展情況:據統計,全國共排查出771個需要整改的項目,到目前為止已經有522個完成了整改工作,還有249個問題正在逐步整改之中。眼下看來,各色版本的高速超時費,起碼也當入得了專項治理的法眼。畢竟《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屆滿的公路自己還在“超時收費”,卻要對過路司機不得已的滯留征收“超時費”,兩套標準,令人氣絕。

  據說西方的高速公路每隔一段距離都會有個Rest Area(休息區),專門給疲勞的司機休息用,皆是免費,更不管你呆多久,目的是為了駕駛安全。比之于我們以收費為第一要義的高速路,公共政策的維度與取向令人生疑。高速超時收費“理屈詞不窮”,說到底,還是高速公路的身份與定位模糊不清,公益不彰,尋租自然就難以禁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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