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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建設質量管理辦法8月施行 違者最高罰5萬

2012-7-4 9:33:00 來源:浙江在線 編輯:56885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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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上午,省法制辦、省交通運輸廳召開發布會,介紹即將于8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下簡稱“辦法”)。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在2011年3月初稿基礎上,管理辦法征求了多部門的書面意見,經杭州、嘉興等地調研、座談協調后,數易其稿形成。今年5月16日,省委副書記、省長夏寶龍簽署第300號省長令正式發布,這也是全國首個關于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政府規章。 
  管理辦法共六章五十四條,涵蓋工程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方面,主要以公路法、港口法等多部法律條例為支撐。 
  辦法施行后,將從抓實體質量為主轉變為抓行為質量管理,進一步明確了參建各方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特別建設單位這個龍頭。今后交通工程竣工后,將由建設單位委托試驗檢測機構自行組織檢測(鑒定)并報交通質監部門備案的“備案制”,代替以往由交通質監部門組織交竣工質量檢測(鑒定)的制度,強化建設單位在質量安全管理上負總責的意識。 
  此外,對違反辦法規定的具體處罰措施,也做了詳細區分,其中建設單位未設專職質量管理人員、越過監理工程師確認擅自提前工序的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浙江交通總投資將超3000億元,規劃建設7座沿海大橋,多項重大交通工程將配合海洋經濟、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驗區發展。今年上半年,浙江交通建設已完成全年546.17億投資計劃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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