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代收快遞不是“份內事”吃力不討好
2012-9-10 10:59:00 來源:重慶商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商報記者 付迪西
如今上網購物越來越普遍,每天小區大門外都能見到快遞員的身影。然而,代收快遞包裹卻成了物管的一樁“苦差事”。近日,記者走訪主城區多個小區發現,大部分物管人員都曾幫業主代收過包裹,有時會得到業主的感謝,而有時卻會遇到扯皮糾紛。到底該不該幫業主代收包裹?物管們說有點糾結。
不是“份內事”吃力不討好
昨日,家住南岸區江南大道一小區的鄧小姐介紹,她從網上購買了一件188元的衣服,9月6日她接到了快遞員的電話,稱包裹已到了,而此時她正在單位上班,便讓快遞員將包裹放在保安處。然而,當天晚上她下班后找保安要包裹時,卻被告知包裹丟了。
“當時我非常生氣,覺得保安太不負責了”,鄧小姐要求對方賠償但遭到了拒絕,她和保安為此吵了起來。直到第二天,保安翻遍物管處所有寄存的包裹,才將鄧小姐遺失的包裹找到,了結了此事。
包裹雖然找到了,但保安的心情卻很復雜。“我們每天要巡邏,收包裹真不是我們的‘份內事’”,昨日,該小區一張姓保安表示,白天晚上他們要換班,也沒有人專門負責看包裹,如果稍不注意,就可能出現問題,“收好了包裹,換來的是一句謝謝,但如果丟失或損壞了包裹,就要我們照價賠償,我們哪里賠得起嘛”,他表示,以后將不會再主動替業主代收快遞了。
快遞員送不過來要求代收
為此,記者走訪了多個小區發現,由物管人員代收包裹的情況比較普遍。昨日,記者在沙坪壩區諾丁陽光小區的物管處看到,房間里堆滿大大小小的包裹10多件。據物管人員介紹,這些包裹都是業主的。隨后,記者在時代優活小區看到了同樣的情況,門衛處存放了很多包裹。
“小區是封閉式的,如果讓外來人員隨意進出,增加了安全隱患”,時代優活小區居民楊女士表示,她認為繳納了物管費,物管人員就有義務代收快遞包裹。
除此之外,包裹數量日益增多,導致快遞公司員工工作量增大,也是物管代收的重要原因之一。昨日,順豐快遞一快遞員表示,原本網購物品都要求買主本人當面驗貨并簽收,可他每天要送幾十個包裹,“如果每一個都要約好買主在大門外等他簽收,那我的工作根本完成不了”,因此他就讓保安或物管代為簽收。
物管
代收了就要負責到底
昨日,渝北佳思達物管公司經理楊先生表示,物管只要承認幫業主代收了包裹,就應該有責任心,“雖然我們在物業合同中沒有約定代收事宜,但作為物管公司,只要答應了業主幫忙保管,就應該把事辦好”。
楊先生說,在他公司管理的小區里,簽收的快遞、包裹、掛號信等貴重物品都會登記,而由物管代收的物品需外包裝完整,同時要業主本人來領,如果其他人代領,必須出示相關身份證明,再簽字確認。
“在快遞簽收時會跟業主事先有個協議,而且簽收時都會電話聯系業主核實情況,這樣做就不會有問題了”,沙濱路秋水長天小區物管人員介紹。
律師
物管沒代收義務但可幫忙
對此,市物業協會秘書長巫大德表示,物業管理條例中并沒有相關規定,要求物管必須幫業主收取包裹。如果業主需要物業公司增加某一項服務,可以由業委會出面與物業公司協商,增加該項服務規定,并劃清相關責任和義務。
重慶渝韜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楊朝敏稱,簽收快遞或包裹是收件人本人的責任,原則上小區保安或物管人員沒有義務幫忙,特別是一些重要或貴重物品。不過物管公司是服務公司,在物管合同服務條款中包含了幫業主處理一些事物的義務。如果物管幫忙代收了,而包裹出現丟失或損壞,那么物管還是存在一定保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