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三定”方案正式確立
2013-5-23 10:34: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新聞線索:5月15日,中央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了《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簡稱《規定》)。《規定》取消了鐵路基建大中型項目工程施工、監理、物資采購評標結果審批等15項職責,同時加強了鐵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6項職責。
國家鐵路局為副部級,為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局。國家鐵路局設7個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為1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安全總監各1名,司局領導職數2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國家鐵路局設立沈陽、上海、廣州、成都、武漢、西安、蘭州7個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內鐵路監督管理工作,行政編制350名,領導職數按1正2副配備。
記者點評:繼鐵路實施政企分開、中國鐵路總公司成立以來,如今國家鐵路局“三定”方案也終于塵埃落定,這標志著我國的鐵路體制改革又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從方案的具體內容來看,其突出亮點是取消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并成立7個地方鐵路監管局,確定了具體的人員編制,這些都進一步凸顯出了國家鐵路局在監管方面的職能,使得政企分開有了實質性的突破。那么,在國家鐵路局“三定”方案正式確立之后,國家鐵路局如何充分履行職能,切實將監管職能落到實處,這便成為公眾最關心的問題。如國家鐵路局在放權問題上如何既做到放權又不失權,7個監管局如何處理好與18個地方鐵路局之間的關系,國家鐵路局又如何協調與交通運輸部、中國鐵路總公司各自的關系,如何有效防止國家鐵路局以及7個地方建管局在監管過程中的缺位、錯位,等等,令人試目以待。 (張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