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政府在兩宗華商退稅案中敗訴 涉及6000萬
2013-8-13 13:3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編輯:56885 關(guān)注度:摘要:... ...
據(jù)菲律賓《商報》報道,菲律賓政府輸了控告華裔進口商涉及5970萬比索稅項減免詐騙案的兩場官司。大理院確認撤銷由海關(guān)局提出的兩宗案件,因為檢察長辦事處沒有出席聽證會。
在第一宗案件,海關(guān)局尋求向Chiat Sing Cardboard、Filstar Textile Corp和法奧斯智諾以及華裔娥惹·莊戈(音)收取超過600萬比索的稅款。
在第二宗案件,海關(guān)局也向Filstar Textile Corp、莊戈夫婦、杜米那洛?賈西亞、亞馬莉亞?亞努舍商、扶西.帛那、格萊斯·莊戈和拿破侖.維萊追討5300萬比索稅款。
海關(guān)局指控他們利用稅項減免證書支付關(guān)稅和稅款。
大理院推翻了上訴院在2008年的一項裁決,該項裁決則是推翻了地區(qū)審判法庭在2006年7月作出撤銷案件的裁決。大理院說,地區(qū)審判法庭撤銷案件是正確的。它說:“盡管馬尼拉地區(qū)審判法庭給予了政府律師很多機會,但是,他們?nèi)允菦]有出席審訊前聽證會。審訊前聽證會是簡單標記證據(jù)的程序。因此,這是不應被無視或忽視的。政府律師就是無視或忽視了這個程序。”
大理院說,上訴院受理政府提出的移審請愿是錯的。
大理院說:“根據(jù)法庭規(guī)則,因為沒有出席審訊前聽證會而導致案件撤銷等同就案件內(nèi)容作出判斷。因此,適當?shù)某绦驊撌窍蛏显V院提出一般的上訴,而不是訴諸移審令狀。”
大理院說,雖然案件應被撤銷,但考慮到稅務案件的重要性,政府可以再向法庭提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