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CNBC網站日前報道,斯圖納拉斯不太愿意接受外部的第三輪救助,原因是外界救助會附帶關于希臘政府開支和改革進程方面的條件限制。據一項特別的安排,希臘可以通過國有資產擔保來發行債券,進而獲得歐洲穩定機制的更多貸款。
一段時間以來,輿論普遍認為希臘財政窘迫并需要獲得外界新的救助貸款,歐洲央行管理委員會委員兼比利時央行行長呂克·克納11日在接受電臺采訪時稱,由于希臘從經濟危機中復蘇較為緩慢,因此可能還需要兩輪救助。德國財政部長朔伊布勒上月也表示,希臘2015年開始將需要第三輪國際救助計劃。
2009年底,希臘爆發主權債務危機,歐盟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希臘提供了兩輪總計2400億歐元的救助貸款。第二輪希臘救助計劃應于2014年底結束。迄今希臘已經獲得了大約2150億歐元的信貸援助。
希臘靠外部救助避免了無序債務違約,相應地希臘承諾根據救助協議實施嚴厲的緊縮和改革措施。但是,這些措施在削減債務的同時,也導致失業率增加、經濟衰退等負面后果,并引發一系列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