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青年報》報道,上海至溫州,72小時內,10斤羊肉變質了,誰擔責?日前,市民鄭先生向青年報“老羅幫你忙”互動維權欄目熱線記者投訴,要求中通快遞擔責賠償上千元。中通快遞表示,盡管原則上沒有責任,但仍愿本著為顧客負責態(tài)度,按運費5倍進行補償。多名律師則認為,消費者索賠理由不夠充分,快遞公司仍愿補償,體現(xiàn)出負責態(tài)度,作為顧客,快遞食品時,最好要求快遞公司“限時送達”。
消費者投訴:快遞羊腿肉變質難獲賠償
鄭先生稱,今年1月14日晚上,他通過中通快遞向溫州朋友黃先生寄送價值500元的10斤羊腿肉,付完25元快遞費后即通知朋友及時取貨。1月17日早上8點多,他朋友前往中通快遞溫州泰順站取貨,被告知快遞還沒有到。當天下午3點多,他朋友接中通快遞電話前往取貨時,發(fā)現(xiàn)羊腿已變質,散發(fā)出異味,沒有簽收。
鄭先生說,他查詢發(fā)現(xiàn),中通快遞收下這10斤羊腿肉后,于1月15日往溫州寄送,1月16日早晨8點多就到了溫州泰順。他據(jù)此認為,溫州朋友黃先生1月17日早上8點多前往中通快遞溫州泰順站取貨時,這10斤羊腿肉已經(jīng)到站,因該站工作人員工作失誤,才以快遞沒有到為由,讓黃先生空手而歸,因時間被延誤,黃先生于1月17日下午接中通快遞溫州泰順站通知前往取貨時,羊腿肉變質散發(fā)異味。
鄭先生甚至認為,那10斤羊腿肉于1月16日上午8點多到達中通快遞溫州泰順站時,該站就應該立即通知黃先生前往取貨,由于10斤羊腿肉從1月16日上午8點多到達中通快遞溫州泰順站至黃先生于1月17日下午3點多取貨的時間長達三十來小時,中通快遞更應該對那10斤羊腿肉變質承擔責任,給予賠償。
鄭先生告訴記者,他向中通快遞提出賠償要求后,對方一開始只愿按快遞費三倍進行賠償,后來,賠償標的雖從快遞費三倍增長到快遞費五倍,但仍離10斤羊肉的500元價格相去甚遠,他沒有同意。
中通快遞:沒有責任 但愿意作人性化補償
根據(jù)《快遞服務》郵政行業(yè)標準要求,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72小時。快遞服務時限指快遞服務組織從收寄開始,到第一次投遞的時間間隔。
記者將鄭先生投訴情況反映至中通快遞后,對方有關工作人員畢女士介紹,公司一直按《快遞服務》郵政行業(yè)標準經(jīng)營,相應快遞于1月16日上午8:00發(fā)往溫州泰順站后,原則上會在24小時內到達溫州泰順站,到達時間應該不會超過第二天早上8:00。具體是什么原因導致取件方黃先生前往取件時被告知快遞還沒有到,畢小姐估計可能與業(yè)務員正在派件等原因有關,真實情況要進一步調查才能知道。
畢女士稱,從1月15日晚上取件,到1月17日下午通知黃先生取件,全程時間沒有超過《快遞服務》郵政行業(yè)標準所規(guī)定的72小時,沒有延誤送貨,鄭先生所寄羊腿肉在《快遞服務》郵政行業(yè)標準所規(guī)定時間內送達仍變質后,公司原則上沒有責任,不能滿足鄭先生所提主張羊腿肉價值、電話費、精神損失費等總計1000多元的賠償要求。
“該擔的責任,我們從不推卸;不該擔的責任,不應該承擔。”畢女士說,公司盡管沒有責任,但接到鄭先生投訴后,還是本著為顧客考慮,對顧客負責的態(tài)度,在將相應快遞及時運回后,準備人性化操作,按快遞費5倍標準進行補償—不是賠償。
記者調查:流程時間與消費者反映有出入
根據(jù)鄭先生提供的快遞單號,記者在中通快遞官網(wǎng)上查詢時,得到的情況與鄭先生所說有出入。
中通快遞官網(wǎng)顯示,相應快遞于1月15日19:23,才由徐匯一承包區(qū)魏先生收件,收件時間非鄭先生所說的1月14日晚上,隨后進入中通快遞分揀系統(tǒng)分揀,于1月15日21:38離開上海,發(fā)往中通快遞溫州中轉部,于1月16日早上7:59到達溫州中轉部,經(jīng)分揀程序后,于1月16日上午8:00發(fā)往溫州泰順站。
該快遞什么時候到達溫州泰順中轉站?中通快遞官網(wǎng)上沒有明確介紹,一條1月16日發(fā)往溫州泰順站流程記錄單后,就是快遞于1月20日從溫州泰順站往中通快遞溫州中轉站回發(fā)的流程記錄單。最后一條流程記錄單顯示,該快遞于1月21日17:29返回上海市徐匯區(qū)。
[律師點評]
寄送食品應選“限時送達”
上海申駿律師事務所趙星海律師和上海海朋律師事務所徐亦律師均認為,在沒有“限時送達”等另行約定下,只要送達時間沒有超過《快遞服務》郵政行業(yè)標準所規(guī)定時間,即使該快遞在1月16日已到達溫州泰順站,快遞公司當天沒有通知收件人取件,快遞公司也不必對快遞食品變質承擔責任,這時,若快遞公司仍愿意對顧客進行一定補償,則體現(xiàn)出其對顧客、對社會負責任的態(tài)度。
兩位律師認為,只有確鑿證據(jù)證明黃先生1月17日到中通快遞溫州泰順站取貨時,羊腿肉已到該站,且那時羊腿肉還沒有變質,才能證明因該站工作人員工作失誤,沒有如實相報,導致了羊腿肉被延遲取貨時變質,并以此為由向中通快遞索賠。
兩位律師提醒,對于食品等容易變質的東西,在快遞時間上有嚴格要求,消費者最好選擇“限時送達”形式快遞,將快遞時間限定在食品可能會變質的時間范圍內。若不選擇“限時送達”,就必須對快遞時間作預估,而在春節(jié)、“雙十一”等快遞業(yè)務繁忙階段,預估送達時間還應相對長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