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快遞費不能物業說了算
2014-3-3 11:1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事件】
據報道,東莞某小區的物業公司貼出通知稱,從3月1日起將快遞代收服務納入有償服務范圍內,需客戶中心代收快遞業務的請交納代收服務費,其中小件2元,大件5元。通知一出,立刻引發業主質疑。
“每個月交那么多管理費,代收快遞怎么還要另收費用?”“收費得到物價部門批準了嗎?”最后,東莞市物價局表示,物業服務協議中不包含代收快遞服務,這項費用也尚未納入物價部門的管理中。
【聲音】
@濱江風光:作為物業應該把為業主服務好放在第一位,為什么總是把收費放在第一位呢?難怪現在很多小區物業與業主關系很對立。
@pinpin45:快遞公司有義務將快件親自送到收件人手上,物業只有征得收件人授權后才能進行代收,那么收不收費應該在授權之前達成一致。
【觀點】
物業代收快遞費,小件2元、大件5元,一石激起千層浪,享受了多年“免費午餐”的業主們甚至紛紛揭竿而起,抵制物業公司的所謂“亂收費”行為。而物業公司也叫苦不迭地表示工作人員太辛苦,理應給與補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公司只負責小區安全、保潔等工作,并沒有規定物業公司有幫業主代收快遞的義務。而現在隨著電商的發展,網購已經成了人們生活的一部分,每個人一個月收幾個快遞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兒了,面對突然加大的工作量,物業公司有點情緒也是情有可原。可是,小件2元、大件5元的收費標準是如何形成的呢?
事實上,物業代收快遞費的并不是東莞首創,在江蘇、浙江等地早有嘗試,價格也不盡相同,有的每件收5毛,有的每件收8毛,最高也有收幾元的。同樣的服務,價格差最高竟然達到十倍,不得不讓人懷疑其中的定價標準。
據業主們反映,在決定是否收取快遞費以及如何定價格的過程中,他們似乎一直都是局外人,沒有一點議價權。誠然,物業公司屬于管理方,有提出收費的權利,但每個小區也都有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在制定涉及到業主們權益的制度時,應該與其溝通,不能總是以壟斷的姿態發聲,對業主搞“我說話,你交錢”的一言堂。
因此,是否收取代收快遞費以及收取多少并不應該只是物業公司一方說了算,而是要與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協商,并且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否則,就是“霸王條款”,就算制度出來了,執行起來也很困難,不但影響了物業公司的信譽,也不利于小區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