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源頭控制,嚴把準入關口,對參與海上運輸的內河船,在加大查處力度的同時,保持與船籍港海事管理機構的橫向聯系,目前已將2艘違章內河船舶通報福州海事局和福建省地方海事局。
二是落實分類管理,加強現場監管,采取陸巡與岸巡相結合、錯時執法等方式強化現場巡查,對內河船舶參與海上運輸予以堅決打擊,對于港內鎳礦過泊作業,嚴禁內河船參與。
三是注重聯防聯動,加強綜合治理,整合各涉海部門執法資源,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行為互動,強化綜合治理,通過不定期的聯合聯動執法,形成對內河船現場監管強大威懾。
四是強化社會監督,傳導輿論壓力。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內河非法采運砂石的施工單位、運輸企業和船舶,向非法參與海上的運輸的內河船舶傳導社會輿論壓力。
下一步,該局將結合2015年冬季聯合巡航和春運前安全生產大檢查等專項活動,持續保持對內河船從事海上運輸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確保冬季寒潮大風天氣轄區水域安全形勢穩定。(陳舒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