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物流天下全國物流信息網! | 廣告服務 | 服務項目 | 媒體合作 | 手機端瀏覽全國客服電話:0533-8634765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數字云物流讓您尋求物流新商機!
智慧物流讓您的物流之路更暢通!

搜索
首頁 >> 倉儲與配送

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用地繼續享稅優

2017-5-3 11:21:11 來源:經濟日報 編輯: 關注度:
摘要: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通知明確,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繼續實施,以進一步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 通知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 ...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通知明確,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繼續實施,以進一步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

通知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通知,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是指同一倉儲設施占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儲存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藥、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制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的倉儲設施。

倉儲設施用地,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儲存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

通知明確,物流企業的辦公、生活區用地及其他非直接從事大宗商品倉儲的用地,不屬于通知規定的優惠范圍,應按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點評此文章 / 寫評論得積分!+ 我要點評
  • 暫無評論 + 登錄后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