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貨物按狀態分類監管,是指允許非保稅貨物以非報關方式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保稅貨物集拼、分撥后,實際離境出口或出區返回境內的海關監管制度。
成都海關相關負責人介紹,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監管對象主要是保稅貨物,原則上不能存儲非保稅貨物,難以根據國際國內市場變化,充分利用區內倉庫實現倉儲貨物周轉,減少企業運營成本,區內倉庫利用率得不到充分發揮。
此外,企業想要完成保稅貨物與非保稅貨物集拼、分撥,無法直接在特殊監管區域內完成,需要由企業先將保稅貨物完稅后運出特殊監管區域,或將境內貨物履行報關手續申報入特殊監管區域后方可實現。如此一來,增加了企業在報關、物流、稅費上的成本,貿易實質與物流方式不匹配,特殊監管區域內倉儲利用率、物流優勢得不到充分的發揮。
開展倉儲貨物按狀態分類監管業務,可以充分發揮特殊監管區域物流配送功能,實現保稅與非保稅貨物在區內同倉存儲,倉庫實際利用率得到有效提升,利用特殊監管區域境內關外的優勢,充分對接國際、國內兩個市場。
在成都雙流綜保區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胡紅波看來,允許非保稅貨物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帶給企業諸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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