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對淘寶訴平臺售假店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被告的售假行為對淘寶商譽造成損害,判處被告向淘寶網賠償人民幣12萬元。這次全國首例公開宣判的電商平臺訴售假店鋪案最大的典型破冰意義是:電商平臺早該對售假店鋪“說不”,這不僅是為自身行業主流正名,更為凈化互聯網物流空間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此案梗概為,被告姚某從2015年開始在淘寶上出售寵物食品,其中銷售的“Royalcanin”貓糧被淘寶與瑪氏聯合發現為假貨,故淘寶以“違背不得售假約定、侵犯平臺商譽”為由報警,并將姚某告上法庭,并索賠267萬元。如今隨著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的落槌,意味著案件初戰告捷。即便有二審程序,預計也很難改判。此外,淘寶還在上海起訴一個涉嫌售賣假五糧液酒的賣家,在
深圳起訴一個涉嫌售賣施華洛世奇假表的商家,目前這兩起案件都在審理中。
此次上海的破冰之案,有三點典型的示范意義:
一是終于為電商平臺討得清白。
長期以來,電商平臺與造假售假者相互勾結、同流合污,牟取不義之財的印象,在相當比例消費者心中,已根深蒂固難以扭轉,使淘寶等積極打擊假貨的電商平臺,蒙受了不白之冤。同為假貨的受害者,電商平臺“黑鍋”背的損失慘重。此舉顯然為這些有良電商,做了絕好的正面展示與肯定。當然,淘寶此舉對個別與售假者狼狽為奸的電商平臺,也起到了鮮明的警示作用。這意味著國家將網購中的假貨泛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高度,開始通過司法渠道打假,勢必推動打假之路走向主體多元化。
二是首次讓售假者付出雙重代價。
此案判決是在淘寶方向警方報案,售假者被警方抓獲之后實現的,這使售假者既付出了應有的法律代價,還將付出民事賠償成本,實乃“又打又罰”,且運用法律手段打假更能提高打假威力,著實讓消費者常舒了一口惡氣。12萬元的賠償金額固然不算高,卻釋放出對售假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奉勸那些至今還在瘋狂造假售假的不法之徒懸崖勒馬,否則你會死的很慘。
三是所有電商平臺都要“淘寶式打假”,才能凈化整個互聯網物流空間。
毫無疑問,“淘寶式打假”的單打獨斗難成氣候。電商市場的凈化與規范,需要整個行業都行動起來,尤其應拿起法律武器“開練”。鑒于網絡行為的隱蔽性、舉證的艱難性,網絡平臺應運用互聯網科技手段“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讓網絡售假沒有生存的土壤和空間。這里,要特別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的常態化和制度化,對假貨形成合圍合剿之勢,像治理酒駕一樣打假。
當然,政府監管部門和司法機關更應依法承擔產品質量監管和執法責任,最大限度遏制制假售假行為。消費者也應積極維權。否則,倒霉的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