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臺灣快遞報價
單位:KG 生效日期:從2011年06月01日起
地 區 貨樣
澳門中轉.香港中轉
臺北/桃園/新竹 RMB15
基隆/苗栗/臺中/彰化/南投/云林/嘉義/臺南/高雄 RMB15
花蓮/臺東/宜蘭/屏東 首重RMB35,續重RMB15
PS:每票貨需另加RMB10元派件費,未開放或特殊物品另行報價。
托運須知:
2.遺失或損毀快件的賠償根據《華沙公約》有關規定理賠。文件不超過RMB100元/票;未保險貨物毀損、遺失理賠為運費兩倍(含運費),最高不超過RMB800/票。
3.客戶收到貨后請當場點收,如有短少或毀損請在簽單上注明,必須于簽收后3天內提出證明及聲明告知,逾期恕不受理賠償之責任。
4.本報價表之運費未包含(臺灣進口稅、營業稅)(保險費),如寄運人需要保險,本公司按投保金額5%收取保險費,不支持第三方投保。
5.易碎品或易損壞物品須以現金交易,若因包裝不妥善造成損壞或因海關驗貨.航空公司拉艙.同行貨物遭海關扣關,而延誤貨物派送時間等因素將無法理賠。
6.交寄手續—貨物應妥善包裝,易損壞或精密貨物需加釘木箱(妥善包裝屬托運人當然責任),所須附上(寄件/收件)人公司名稱﹑姓名﹑地址﹑電話﹑手機﹑公司統編或個人身分證字號。
7.重量計價方式---每票貨物計費重量須以我方統計重量為基準,重量不足1公斤以1公斤計算。貨物過大過輕須以材積重量為計算標準,長CM×寬CM×高CM÷9000=材積重量。
8.如需完稅憑證單請于出貨前告知,單獨報關將產生額外費用亦由寄運或收件方自行負擔。
9.寄貨物品若與明細不符,發生查扣或沒收之情形,或仿冒物品未告知,法律責任及相關情勢所造成額外負擔費用皆由寄貨方及收貨方自行負責。
10.本公司有權基于安全理由或政府機關要求下,開箱查驗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