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采購規程 采購應推行“四重奏”
2007-12-18 18:4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業務培訓、法規制度宣傳與采購規章的完善、采購問效相結合
要加強<采購法>、采購規章制度和財務制度的培訓與學習,采取定期召集和利用會議、采購活動聚集機會,讓有關部門(單位)分管采購、財務負責人、具體主辦會計進行業務知識培訓、新制度的學習。利用電視媒體、懸掛標語、板報等宣傳工具,開展形式多樣采購知識、操作程序的宣傳活動。進一步完善各項采購規章和采購機制,因地制宜地出臺一些配套壓縮章程,有效預防職務犯罪、違規不按章采購行為的發生。開展向采購問效活動,切實提高采購效能、績效,合理配置有限采購資源。注重購后評估、分析工作,達到長效持續采購機制。堅持做到業務培訓、法規制度宣傳與采購規章的完善、采購問效相結合,促進采購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采購方式、方法的使用與節約、節能、高效、廉價、質優、防腐相結合
有限的采購資金用到刀刃上,不搞重復無為采購、領導意圖采購、攀比式采購等。勵行節約,用較少的錢辦更多的事,真正體現集中采購的優越性、服務性和節約性。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委托代理機構、采購監管部門以及聯合評審委員會、評審小組等,要切實履行起各自職責,把跑、冒、滴、漏消除在萌芽之中,努力降低采購成本。把采購當事人(所需采購的各類物資、貨物、設備、機械以及建筑物工程類等項招投標工作)的事做好、做優、做到家,力求幾方共贏。實施快節奏、高效能的辦事效率,做到“雷厲風行、快刀斬亂麻”,達到既高效又優質的效果。
三、履約\簽訂合同,售后服務同事前承諾、標前條件、品質保證相結合
對供應商的采購事前所提出的有關注意事項、詳細規則解讀、準入章程等,在取得采購權、中標后,要嚴格按照承諾\履約等一一兌現決不含糊。對不能兌現購前誓言的,可依椐<采購法>、<合同法>及相關規章制度勸其退出,并收取違約金,按排名順序遞補另中標者(并將此記錄在案,便以后”黑名單”查閱)。在品質上,要實行照樣驗貨,對號入座。對供應商供貨有差異的,要跟蹤落實措施,堅決執行退回制,并按所訂立的采購合同從嚴處罰。.如發現供應商無能力提供原供貨品質、貨源的,按毀約處置,并賠償損失;
四.質疑(詢問)、投訴與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采購前、招投標中、采購后的如何依法應對相結合。對供應商的事后質疑(詢問)、投訴,要區別對待、酌情、按序、分級次等分解落實一一作答。對采購前、招投標中發生的糾紛、矛盾、疑點等,在監督檢查中找“貓膩”、尋緣由。對招投標中的準入條件、規定程序、法定章程等進行拉網式回頭看,公正應對質疑(詢問)和投訴。對已經發生的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的委托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及符合質疑條件等的當事者,可以依照<采購法>中規定情形提出質疑(詢問)和投訴;采購人、采購機構要及時給予答復,如答復不了和不滿意答復的,應依法定程序向上一級采購監管部門報告,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供應商、參與者在指定期限內尋求行政與司法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