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險。
又稱主險,是可以獨立投保的險別,主要承保海上風險(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貨物損失。我國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的基本險分平安險,水漬險和一切險三種。
1. 基本險責任范圍。《海洋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規(guī)定了平安險,水漬險和一切險三種基本險別,并根據(jù)保險單上訂明的承保險別的條款規(guī)定在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負責賠償。
(1) 平安險。其含義是"單獨海損不負責任",目前,其主要負責賠償?shù)姆秶ǎ?BR> A. 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和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整批貨物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償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quán)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
B. 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水或其它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貨物全部或部分損失。
C. 在運輸工具已經(jīng)發(fā)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等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D. 在裝卸或運轉(zhuǎn)時由于一件或數(shù)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E. 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nèi)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F. 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zhèn)}以及運送貨物所產(chǎn)生的特別費用。
G. 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K. 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jù)該條款規(guī)定應有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2) 水漬險。水漬險的責任范圍,除包括上述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還包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3) 一切險。一切險的責任范圍,除包括上述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 基本險除外責任。保險公司對于由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1) 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 屬于發(fā)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 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品質(zhì)不良或數(shù)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 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zhì)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遲延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5) 保險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zhàn)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3. 基本險責任起訖。
(1)保險責任的起訖時間,采用國際保險業(yè)慣用的"倉至倉條款"。即保險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是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nèi)河和駁船運輸在內(nèi),直到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shù)钠渌鼉Υ嫣帪橹埂H缥吹诌_上述倉庫或儲存處,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60天為止。如在上述60天內(nèi)被保險貨物需轉(zhuǎn)運到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zhuǎn)運時終止。
(2)由于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新裝載,轉(zhuǎn)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quán)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xù)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guī)定終止:
A.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60天為止。
B.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60天期限內(nèi)繼續(xù)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1)款的規(guī)定終止。
4. 基本險被保險人的義務。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辦理有關(guān)事項,如因未履行規(guī)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保險公司有權(quán)對有關(guān)損失拒施賠償:
(1)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港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fā)現(xiàn)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立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查,理賠代理申請檢驗,如發(fā)現(xiàn)被保險貨物件數(shù)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立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guān)當局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承運人,受托人或其它有關(guān)方面的責任所造成,應以書面形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2)對遭受承保責任內(nèi)風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都可以迅速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采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保險公司采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3)如遇航程變更或發(fā)現(xiàn)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航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后立即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該保險才繼續(xù)有效。
(4)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保險單正本,提單,發(fā)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責任方追償有關(guān)函電幾個其它必要的單證或文件。
(5)在獲悉有關(guān)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后,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5. 基本險索賠期限。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起算,最多不超過2年。
二、附加險。
它是基本險的擴大和補充,因此,不能單獨投保,只能在投保了某項基本險的基礎(chǔ)上加保。加保的附加險可以是一種或幾種,由被保險人根據(jù)需要選擇確定。由于附加險所承保的是外來原因所致的損失,而外來原因又有一般外來原因與特殊外來原因之分,所以附加險有一般附加險與特殊附加險兩類。
一般附加險主要包括以下險種;
(1)偷竊,提貨不著險;
(2)淡水雨淋險;
(3)短量險;
(4)混雜,玷污險;
(5)滲漏險;
(6)碰損,破碎險;
(7)串味險;
(8)受潮受熱險;
(9)鉤損險;
(10)銹損險;
(11)包裝破裂險。
特殊附加險包括以下險種;
(1)交貨不到險;
(2)進口關(guān)稅險;
(3)船面險:
(4)拒受險;
(5)戰(zhàn)爭險;
(6)黃曲酶素險;
(7)罷工險;
總之,在海運貨物保險中,基本險是可以獨立投保的險別,它所承保的是海上風險所造成的損失;附加險是不能獨立的險別,承保的是由于外來原因所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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