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可能更適合“A+H模式
2008-8-5 15:2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H股和A股是兩個完全分割的市場,由于兩市投資者不同,以相同價格尋求同步上市的難度也很大。市場人士認為,更加可行的辦法是,在同一個定價區間內實現A股和H股價格的大致相近。
A股和H股價格差價問題一直以來就是阻礙“A+H”上市的根源。不過,事過境遷,市場“A+H”股的股價接軌正在悄然形成,A股和H股差價正逐漸縮短。特別是大型國企的A股和H股價格差價更少。
一位投行人士認為,A+H上市的股票大多是大型國企,這樣的企業普遍業績優良。而且,越是業績好的大型國企越是能盡快實現“A+H”股股價的接軌。
去年10月,中國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季曉南表示,目前一批大型國企已具備整體上市的條件,時機亦已成熟,故有條件國企應積極以A+H途徑來實現整體上市。
據了解,有條件的應盡可能選擇A+H的途徑,即按照同股、同時、同價的原則,在內地和香港分別發行股票,這是國資監管部門和證券監管部門都認可的整體上市方式。
同一時間,國資委副主任邵寧也提出,內地企業到境外上市,是將國際資本市場的標準及要求,引入內地市場,在相同準則下進行直接比較,迫使內地企業加快推進改革步伐。他認為,一些融資規模較大,改革進程較快的中央企業,以A加H股形式上市,是合適的做法。
邵寧早在2006年就明確表示,大型國企日后應該A+H同時上市:“盡管目前的容量有限,但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同樣需要大量優質的上市公司。因此我們認為,對于上市融資規模較大、經營國際化程度較高的中央企業來說,‘A+H’是一個比較好的模式。”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副主任韓萍當年(2006年)也曾表示,中國證監會正擬修改上市條例,積極研究和逐步加大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力度,將會不斷擴大國際交流合作,繼續支持境內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企業,進入香港及境外市場融資,同時亦會研究大型企業在內地和香港以A+H形式上市的工作,促進兩地證券市場的良性互動和發展。
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經濟學家曹遠征認為,規模大,而且有國際化背景的企業比較適合A+H模式。因為規模能保證其融資量,而國際業務比較容易讓國際投資者認同。
“‘A+H’模式將是大型企業融資趨勢。”韓萍表示,“證監會正在積極研究大型企業在內地和香港同時IPO(首次公開募資)上市工作,為此正在醞釀修訂境外上市有關規定,使之與國際慣例逐步接軌。”
回顧歷史,中國工商銀行(601398.SH;1398.HK)在2006年10月27日首次實現A+H股同日同價上市。當年,國資委及中國證監會高層官員于10月16日在香港表示,日后大型央企上市,均會采取A+H的模式,中國證監會將修訂條例作出配合。
當時,香港交易所執行總監霍廣文曾表示,大型央企A+H同步上市,已無技術問題:“工行這家全球最大的IPO公司,都可以做到A+H股同步上市,樹立了很好的榜樣。”
他還證實,2006年9月13日,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香港交易所、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高層,借著五方每季例行的工作會議在香港舉行的機會,詳細討論了工行作為首只A+H公司的上市細節,他說“示范單位”已經做好,日后按照類似做法進行便可,無須每次進行五方會商。
看來,工行在香港的成功上市不僅為國內其它準備在港上市的大型企業起到了鋪路石的角色,也為日后A股與H股的政策協調起到了引導的作用。
目前,業界最為關心的是,證監會是否會對境外主板上市“4、5、6”條件做出修改。所謂“4、5、6”條件,是指證監發行[1999]83號文《關于企業申請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的企業境外主板上市條件,即“凈資產不少于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后利潤不少于6000萬元人民幣,并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于5000萬美元。”其中,凈資產不少于4億元人民幣,對于不少企業是一個難以跨越的門檻。
韓萍表示,要申請“A+H”上市的企業,規模肯定不能太小,否則難以成功融資。
一位參與過中行A+H發行的人士認為,根據現在的發展趨勢,境內外A+H同步上市是未來大型國企需要積極考慮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