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之惑
2009-11-17 19:06: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康義瑤
伴隨著醫藥物流的發展,醫藥第三方物流的概念也日益深入人心。但在政策監管、主體界定、門檻設置方面還存在著諸多不確定性。
今年年初發布的 《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必須委托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藥品經營企業向醫療機構直接配送,給第三方醫藥物流提供了政策支持。而新醫改對醫藥物流配送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也為醫藥第三方物流的發展提供了空間。
王錦霞認為:“第三方物流是我國醫藥物流的發展趨勢之一,一方面醫藥批發企業開始第三方物流配送(全國性、區域性企業);另一方面,跨行業的第三方物流供應商開始出現(如中國郵政)。”
事實上,醫藥物流企業的資質認定在2006年才開始在華東某些發達省份啟動。由于起步較晚,目前我國還沒有物流網絡可以覆蓋全國的專業第三方醫藥物流商。
而對于醫藥第三方物流的發展,業界還存在不少分歧。
一種觀點認為,第三方醫藥物流的角色應該還是由醫藥商業企業來擔當。另外一種觀點則是,醫藥第三方物流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其可以在“效率”與“成本”之間更好地平衡,而無論是跨行業的物流公司還是醫藥商業企業來提供醫藥第三方物流的服務,都必須滿足這一必要條件。
從監管層面來看,關于第三方醫藥物流資質的牌照已陸續發放。但有業內人士表示:“這種資質主要是強調 ‘第三方倉儲’的功能,并未針對在途運輸。”
而現實的情況是,不少擁有第三方醫藥物流資質的商業企業,在實際的藥品運輸中,仍然要借助社會性物流的服務。對社會性物流的管理并未納入醫藥監管范圍,實際上仍然存在質量隱患。
“我認為,現在迫切需要對在途運輸方面提出監管要求,設立門檻。”有業內人士對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