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定價敲定"加權平均法" 或隨國際油價調整
2009-11-4 16:1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公司財務部協同發改委價格司將全程參與改革方案的制定。
天然氣價格改制的背景是:近年來進口合同項下的天然氣開始大量進入中國市場,且以遠高于中國國內價格的國際市場價格購入,而國內價格卻一直沒有放開管制,所以定價機制改革每拖延一步都將增加中石油、中海油這樣的企業的財務負擔。
所謂定價機制,就是考量天然氣價格將如何和原油及煤炭價格掛鉤。
“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方向是確定一個相對綜合性的價格,銜接國產氣和進口氣。”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長助理高世憲在第五屆亞洲天然氣論壇上說。
上述“綜合性價格”價格方案被多位業內人士稱作“加權平均法”。
“加權平均”確定區域門站價格
“一氣一價”“區域定價”等天然氣定價方案最終被否決。“加權平均法”被看做是天然氣市場化改革的過渡方案。
隨著國內輸氣管道的大規模建設和土庫曼斯坦、緬甸管道氣和東部沿海LNG資源的引進,橫跨東西、縱貫南北的全國天然氣運輸網絡將在2010年后形成。我國將形成多氣源、多管線相互調劑、聯合供氣的格局
國內氣源比較復雜的地區為廣東、上海等地。廣東天然氣氣源有海上天然氣、西二線、川氣東送、大鵬LNG等,上海則由西一線、西二線、川氣東送、東海平湖氣田、洋山港LNG為其提供天然氣資源。
上述地區存在多條管線“串聯”協同供氣的現象,難以區分氣源所在地和管輸路徑,“一氣一價”的定價模式顯然難以實施。“相反,‘加權平均法’顯得較為可行。在天然氣下游表現為,地方燃氣公司根據所經營的天然氣種類制定一個‘綜合價格’。”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長助理高世憲說。
“簡單地說,‘加權平均’就是將國產氣和進口氣價格的折中,上調國產氣價格,下調進口氣價格。兩種天然氣加權平均后,由發改委確定區域門站價格,不同區域門站價格不同。這與當前成品油的定價相似,北京、上海、廣東等地執行不同的價格水平。”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公司天然氣經濟研究所胡奧林主任告訴記者。
此前,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副總經理周志斌接受記者采訪時,則拿出了更為具體的價格辦法:進口到岸完稅價+合理利潤+國內管輸費的原則定價。
“進口天然氣項目簽訂的是長期照付不議合同,合同中對氣價、進口氣量都作了嚴格規定,國家在制定進口天然氣價格政策時,應以不讓進口氣項目發生虧損為原則。”周志斌說
進口氣價格確定后,將進口氣價格和國產氣出廠價格根據不同來源供應的氣量采用加權平均價格,管輸價格根據天然氣經過的不同路徑采用加權平均價格,二者相加得到管道連接點或出氣點的綜合門站價。綜合門站價=根據不同氣源供應氣量加權的平均出廠(進口)價格+根據天然氣經過不同路徑加權的平均管輸價格。
上下游將實現“無縫”銜接
當前,國產氣與進口氣每立方米存在一到兩元的價差,按照上述“加權平均”定價方案,天然氣價格改革意味著提高國內天然氣價格水平。
“價格改革的核心在于調整天然氣井口價,國內長輸管道的管輸費比較合適,不會做大的調整。按照新的定價方案,井口價將與國際原油價格掛鉤,但不可能一步到位。發改委可能每個季度根據原油價格變化調整天然氣價格。”胡奧林說。
目前,國內氣價相當于國際油價的30%,而國際天然氣價格則是油價的70%。國內氣價與國際原油價格接軌是循序漸進的。“掛鉤聯動的原油價格范圍為40-80美元/桶,當國際油價在這個范圍之外時,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不再與國際原油掛鉤。中亞進口天然氣同樣執行這一掛鉤模式,這被稱為天然氣的定價‘S’模型。”胡奧林說。
今后,天然氣上游價格調整后,下游將實現“無縫隙”銜接。以往,城市終端用戶價格調整采用聽證會的方法,常出現上下游不能聯動或者聯動推遲,給地方燃氣公司帶來損失。接近方案制定的人士告訴記者:“發改委已經在地方物價部門和燃氣公司內部下發通知,今后天然氣上游調價下游可以順調,不用召開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