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暫不取消征收車輛通行費
2009-1-20 14:38: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車輛道路通行費的征收問題引起了市民的極大關注,記者就此事向市交通局下屬車輛通行費征收處了解到相關情況,他們認為目前湖州市實行的“貸款建設、收費還貸”的“四自”政策符合有關的規定,湖州目前不會取消此項政策,將繼續對通行車輛收取車輛通行費。
記者了解到,車輛通行費即“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是建設“四自(自行貸款、自行建設、自行收費、自行還貸)”公路后,為償還建設貸款、維護日常運行而收取的費用。根據1992年省政府發布的28號文件即《關于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我市因此在境內的收費公路設站收費。但今年1月,國家實行燃油稅費改革,這一費用并未相應取消,由此引發了市民的質疑。
通行費征收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到目前為止,我市已利用“四自”公路政策改造、建設“四自”公路214.89公里,基本形成了現代化的公路交通網絡,有效促進了我市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提高,同時也為市民提供了良好的交通環境。昔日路窄、彎多、路況差、等級低、天天塞車的情況已得到很大的改善;曾經需要顛簸大半天才能抵達安吉,現在只需短短的40分鐘就能到達了。但在建設“四自”公路的同時,背負的債務余額已達到32.7億元,還貸任務目前也尚未完成。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湖州市區本地車輛通行費統繳的復函》(浙政辦[2005]26號)文件精神,也為了方便本市的車主,道路通行費的征收對本市車輛實行的是統繳的辦法,即外地車輛(包括三縣)實行過站繳費,市本級車輛(含吳興區、南潯區)實行通行費統繳。本市車輛繳納年通行費之后可憑證通行104國道湖州收費站、318國道南潯收費站、11省道鹿山收費站、湖鹽公路練市收費站、潯練收費站5個收費站點,不再收取單車次票。
對于網友質疑的通行費用去向,通行費征收處有關負責人表示主要用于四個方面。一是原收費公司的收益補償;二是對貸款道路的改造維護;三是償還貸款;四是目前5個收費站的維護費用。車輛通行費收入按規定納入通行費專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