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礦產品短重現象應引起關注
2009-2-10 11:0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記者從連云港檢驗檢疫局了解到,截止到2008年12月底,連云港檢驗檢疫局共出具對外索賠證書1084份,索賠金額合計1977.68萬美元。其中國外提單列明重量合計362.69萬噸,貨值132489.16萬美元;到港后經鑒定實際重量合計352.17萬噸,短重多達10.52萬噸。
業內人士分析,和往年相比,今年的短重不僅批次多,頻率高,而且數量較大,主要集中在進口的礦產品。其中,短重數量最大的一批貨物達到了1531.6噸;短重率最高的一批貨物達到了407.422‰;索賠最多的一批貨物達到了46.34萬美元。
在此,連云港檢驗檢疫局提醒國內收貨人在進行國際貿易中,首先要準確把握貿易規則,增強維護交易權益的主動性。作為國內收貨人應該提高認識,特別是需要中轉的貨物,每次裝卸都會產生一定數量的不可避免的拋撒、滅失。即使不需要中轉的貨物在裝貨港裝船的時候也要產生不可避免的拋散、滅失、地腳。如果提單是依據岸上數字開具的,貨物到達目的港后數字肯定會有變化。因此,在簽訂國際貿易合同的時候,建議國內收貨人盡量選擇以到貨港鑒定的重量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要熟悉貨物特性,有效規避運輸風險。在運輸途中,會有一部分水分蒸發或者滲出,滲出的水分會在船舶航行途中以污水的形式排出,以減輕船舶負荷。特別是在雨季裝船的鐵礦砂,有時在船艙可以發現明水。因此貨物到岸時濕噸(尚未去除水分含量的貨物重量),實際貨物重量將會比提單列明的重量少。因此收貨人最好以干噸(去除水分含量的貨物重量)作為結算的依據,以規避風險。
第三,要選擇有信譽的合作方,以減少貿易爭端。在選擇貿易伙伴的時候,應盡可能選擇信譽好的公司。同時,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注意規避重量短少帶來的風險,盡可能的選擇以到貨港鑒定的重量作為結算依據,盡可能的爭取較長的索賠時間。如果國外發貨人/貿易方堅持以發貨港的重量作為結算依據,那么國內收貨人最好申請發貨港檢驗,并且商定好計重的方式,爭取將風險降低到最低水平。
第四,要及時提供清晰、準確的單證。在日常的鑒定工作中經常發現報檢單位提供的單證復印件很不清楚,特別是合同、提單、發票這些關鍵單證。雖然鑒定結果早已出來,但是缺少這些出具索賠證書的重要資料,仍然無法及時出具索賠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