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8道路交通標志和技術監控設備專項治理成效顯著
2009-9-4 11:2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湖南省紀委常委、省監察廳副廳長、省糾風辦副主任李政科近日就“整治道路交通標志和技術監控設備、深化治理公路‘三亂’”,接受記者采訪并與網友交流互動。李政科詳細介紹了湖南2008年對道路交通標志和技術監控設備進行專項治理的成效。
李政科說,成效非常明顯。最明顯的就是六個方面的重點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進展。最關鍵的一條是群眾的滿意度提高了,受到社會的廣泛好評。特別是執法隊伍的形象,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威信大大提高。
具體來說,第一,道路交通的標志、標線、警示標志設置進一步合理。全省交通、公安交警,包括我們的建設部門、城管部門,對于群眾反映的一些強烈的問題,一項一項的排查,一項一項的整改。我們調整限速值612處,拆除不合理限速標牌129塊,規范道路交通標志牌27075塊,新增警示標志牌1426塊,規范道路交通標線560多萬米。
第二,技術監控系統建設的投資主體得到規范。就是公司化運作的問題。主要就是長沙市的公安局2006年7月份與湖南省的信息產業集團簽訂了《長沙市“電子警察”項目建設和運營合同書》,由公司投資3250萬元搞這個電子警察。2006年8月份開始到2008年2月為止,這么短一段時間里,罰款8169萬元。我前面說了,重罰款,千方百計罰款。這個罰款按照比例分成,公司拿54%的比例,它拿了多少錢?拿了4000多萬元,它總共投資才3250萬,就是這么短的時間就把它的利益收回來了,還賺了錢了。
所以我們下定決心把這個事解決好。但是也有問題,公司說違法,不管怎么樣,違反什么法,都必須干這個事。我找到長沙市的市長,說了這個事,市長態度很堅決,財政拿錢回購,把它回購回來了,活動終止了。所以這個事群眾反映特別好,長沙市公安局趕緊找到我們說,你們為我們干了一件大好事。長沙市公安局本局不能解決這個事,我們不出面,他們解決不了。
長沙市這個問題解決了以后,其他地方就好解決了,迎刃而解,一樣的解決。其他原來準備搞公司化運作的地方,也打消了這個念頭,不搞了。這個事情搞的特別好。
第三個方面的成果,就是技術監控設備的設置使用進一步科學化。我前面講了,我們原來認為這是一個新生事物,缺乏科學管理的依據,經過幾次規范以后,我們在科學管理上邁出了一步。全省組織專家對624個紅綠燈路口、541個電子警察、237臺測速設備、118處電子卡口、542個電視監控點逐路逐點進行了實地論證,一項一項的進行論證。拆除電子卡口17處、電子警察23個、測速設備27臺,新增紅綠燈路口62個、電視監控點36個。基本達到技術監控設備的設置比較科學合理、安全順暢的保障功能增強的目的。
第四,技術監控系統執法程序進一步規范。在這次清理規范中,我們的公安交警部門把群眾普遍反映強烈的對交通違法行為重處罰輕教育和處罰信息告知不及時的問題作為重點內容,認認真真、扎扎實實地整改,依法有序進行規范,實行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應該說,效果很明顯。這個受到廣大駕駛員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