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鴻委員建議:加強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傳
2010-3-7 14:2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3月5日,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林業廳副廳長吳鴻在接受本網采訪時表示,隨著道路交通環境日趨復雜,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特別是廣大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法治意識尤為迫切。
談到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時,吳鴻說,20世紀40年代國外就出現了公益廣告,有資料表明:經濟程度越發達的國家和城市,公益廣告越多,比如,美國、法國、日本等國。相對比而言,中國的公益廣告事業經過20多年的發展,整體水平上有了較大的提升,但由于起步較晚,基礎還很薄弱,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
吳鴻指出,近年來,隨著人、車、路各交通要素的急劇增長,道路交通環境日趨復雜,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一直高位盤旋。在交警部門的嚴管高壓態勢下,盡管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逐步下降,但擠壓事故的空間越來越小。在所有安全事故死亡數據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占80%以上,2009年就有67759條生命葬送交通事故。而這些交通死亡事故八成以上是由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因此,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特別是廣大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法治意識尤為迫切。
吳鴻強調,實踐證明,加強宣傳教育是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公安部2009年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在新聞媒體的廣泛發動和宣傳下,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廣大群眾大力支持,禁“酒駕”從部門整治行動提升為全民抵制運動,成效斐然,因酒后駕駛導致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與上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36.6%、39.8%。2005年起,浙江公安交警部門和教育部門聯合加強對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當年一舉扭轉中小學生交通事故持續五年上升的勢頭,2006年比2005年減少死亡56人,2007年與上年持平,2008年比2007年減少死亡40人,2009年減少至171人,又比2008年減少死亡50人。
因此,為改變群眾交通陋習、倡導文明交通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廣電總局發布第61號令(《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全國政協委員吳鴻在調研的基礎上,積極撰寫提案——《關于加強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傳的建議》,希望我國各級政府部門予以高度重視。他建議:
一是落實新聞媒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傳職責。新聞媒體應承擔起全民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恪守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傳的職責。
二是制定新聞媒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傳有關規定,包括根據不同媒介規范公益宣傳的形式、內容、時間、次數等具體事項,按中央文明辦、公安部下發的《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策劃每一階段的宣傳主題,通過每天強化宣傳和滲透,逐步影響人們交通的行為。
三是加強對新聞媒體交通安全公益宣傳的監督管理,定期檢查,并對宣傳效果進行評價,不斷改進宣傳方式,切實提高全民良好的交通素質,達到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目的。